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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月清盯着正在低头写字的同伴。
说来也怪,明明都是一样的衣服,穿在她身上只觉得颜色鲜亮。但穿在周小姐身上,就显得人家眉目如画,娇媚可亲。怎么会有人连写字也这般端庄优雅,极富出尘之态呢?
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尤月清心内焦虑,可还是忍不住多瞧几眼,又怕太过失礼,干脆出声询问:“周小姐,你在写什么呀?”
嘉言手上动作停顿了一下,抬头冲她微微一笑。
尤月清后知后觉想到她嗓子痛一事,神情懊恼:“啊,我忘了,你现在还疼得厉害吗?”
嘉言点一点头。若非说话不便,她也不会选择书写的方式。
正好房中有闲置的笔墨纸砚,她就先拿过来使用了。
在下笔之前,嘉言细细琢磨过,倘若白纸黑字,直接写自己是长宁县主沈嘉言,恐给旁人瞧见,徒生事端。不如写一些外人不知却又能向萧遇证明其身份的“秘密”。
这种事,说难也难。说容易,其实也容易。
毕竟她和萧遇从小一起长大,只要他能接受“借尸还魂”一说,那她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她是她了。
只是,在证据的选择上,一定要足够震撼,让他一眼看到就能勾起回忆,想起她这位旧相识。
嘉言思前想后,很快有了决断。
记得他去北疆的半个月前,曾写了一首词,请她品鉴。
相识多年,第一次见萧遇写词,还写得缠绵悱恻。嘉言大为震惊,多问了两句。
天地良心,她在皇宫多年,一直秉持着谁也不得罪的原则,始终斯文有礼,绝对没有出言不逊。可也不知道哪句话说的不对惹恼了他,他竟当着她的面直接将纸撕得粉碎,并声称再不作词。
嘉言认真赔礼道歉后,才将此事揭过。或许也不能说完全揭过,因为后来再没见任何人提起那首词。
词的内容,大概只有他们两人知晓。
不如就写这个吧,幸好她还能清楚记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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