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六言情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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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(第1页)

二郎虽小,可也不是个娇气的小姑娘,平常干活破个口子,也没见他吭过一声儿,这都忍不住吸气了,哪会是蹭破点儿皮。

碧青不信,强把他的手拿过一看,不禁倒吸了口凉气,两只手都是血泡,有的血泡破了,在破了的血泡上又磨出了新的,这血泡摞着血泡,瞧着就疼,亏他忍得住:“这是怎么弄的?”

二郎闭着嘴不说,碧青想起这些日子,他天天跟着王富贵家的二小子往外跑,不到天黑不回来,若是跑出去玩儿,怎会弄得满手都是血泡,记着他总往柴火棚子里头跑,碧青转身就出去了。

到柴火棚子一看靠着墙根儿多了不少碗口粗的木头,平常用麦秸秆盖着,自己没在意,这会儿多了,自然露了出来。

碧青转头问二郎:“这些木头是哪儿来的?”

二郎像个做错事的孩子,头都不敢抬了,半天才道:“那天在小三家听嫂子说他家那样的柴火经烧,暖和,就央求拴子哥带着我去砍了些,道儿不远,从咱们村头往西,走上两顿饭的功夫有个小山坡,林子里都是树,砍了当柴火刚好。”

碧青愣了愣:“这里有山?”

二郎点点头:“就在西边儿,听娘叫莲花山,咱家的院子洼,嫂子站在坑边儿的麦秸垛上往西边一望,就能望见。”

说起来,自从来了王家村,净琢磨怎么赚钱过日子了,连周围的地貌都没注意,没想到这里还有山,既然有山,碧青就更肯定坑里有泉眼,泉水的形成无非是地势高低形成的,有山就有水源,形成泉眼也不新鲜。

二郎见嫂子不说话,以为嫂子生气了,耷拉着脑袋不敢言语,碧青见他一副认错的样儿,不禁有些酸涩,十岁的孩子正是贪玩的时候,王富贵家的老三跟他差不多大,成天就知道在外头跑着玩儿,二郎却已经帮着自己撑起了一个家。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果真如此,只这孩子却受苦了。

去屋里拿了针线笸箩来,把二郎拽进灶房,拨开灶膛里埋着的火,塞了两把柴火,等柴火着起来,就着亮儿,拿针把血泡挑了,用粗盐水消过毒,寻了两条麻布给他裹上,交代他这两天别碰水,也别干活。

见大郎眉眼闪烁,碧青道:“那些木柴配上麦秸秆就够咱家一冬烧的了,等明年麦子收上来,还愁没柴火吗。”说着,想起什么:“我前两天教给你的字可还记得?”

二郎急忙点点头,顾不得手上裹着麻布呢,捡了一根儿柴火棍就在地上写了一起来,一笔一划写的异常认真,一边儿写一边儿说:“这个念人,人从中间加一横念大,大字上面盖个顶儿念天,这一撇把天捅破了就念夫。”说完抬起头看着碧青,目光比灶膛里的火还亮。

碧青伸手摸了摸他的头:“二郎真聪明,这几个字别忘了,明儿嫂子再教给你几个。”二郎欢喜的点点头,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有识字的一天,村子里日子最好的王小三家,都请不起先生,自己竟然能识字。

记得爹还活着的时候,领着自己去县城赶大集,路过县城里的学堂,趁着爹不注意,溜进去爬在窗户口瞧那先生教写字,跟自己一般大的小子,一个个坐在板凳上,低着头,划了几道,就成了字,自己心里头羡慕的不行,正想再看,却被先生瞧见,大声喝骂了一声,吓的自己从窗户上跌了下来,屁股生疼,给他爹扭着耳朵出了学堂手:“念书做学问就不是咱庄稼人能想的事儿。”

可现在他也能识字了,他想识字,他想跟嫂子一样,二郎不懂太多道理,可他就知道嫂子是自己见过的人里最厉害的,能用两块破麻布就把坑里的浑水变成甘甜的清水,能种出好吃的番薯,让城里的大官坐着马车来家里,还会画花样子,画的跟真的一样,好看的不得了,做的饭更好吃,每次自己都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,还会做香甜的麦芽糖。

二郎问过嫂子,怎么知道这么多,嫂子说书里都有,二郎希望自己有一天能跟嫂子一样,所以,学的异常认真,他要记住这些字,嫂子说字记得多了,就能看书。

这么想着,又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,碧青见他认真写字的样子,点点头,她深信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,哪怕不科考做官,认识字总是有用的,尤其,二郎这样好学的孩子,更应该念书,没有机会,不能上学,自己可以教吗,即便自己程度不堪为人师表,教二郎识字也能胜任,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就当消遣了,免得日子长了,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写字了。而且,生怕二郎记不住,用了便于记忆的法子教他,这样应该比死记硬背要强的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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