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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沛宁第一次相遇也是在这里。
我只是出门遛个弯的功夫,就在门口碰上他了,然后就一见钟情了。
罪过罪过,主要是他生的太好看了简直让我无法拒绝。好吧我并不否认我是见色起意,毕竟这是人之常情,但我并不知道沛宁为什么会愿意跟我在一起这么久,或许是因为我足够死缠烂打吧。
为什么会碰上他呢?结婚后我也缠着他问过,他淡淡地说只是因为回程途中因为高速太堵所以走了国道,看到路边有座孤零零的房子于是就开车下来看看吧啦吧啦的。
现在想想真是很离谱的解释,当时我信了,并且在心底里感慨命运让我们相遇。
我打开树屋的门,不出所料地被灰尘呛了一嘴。于是我一边收拾着屋子一边感慨着不公一边在心里唾骂之前的自己。
直到我满头大汗的坐在客厅才发现,收拾完东西的房子实在是太空旷了。和沛宁住一起的五年里,我精心布置了那个房子的每一个角落,然后在出门的那一刻全部丢进小区里的垃圾桶。
我突然有点后悔,不该扔掉的,这样树屋也不至于这么单调。
现在想也没用了,我拍拍身上粘着的灰尘走进房间,然后倒在床上。
好困,我迷迷糊糊的想,明天再洗澡吧。这时候我又开始想他了,如果沛宁在肯定会帮我洗澡的。
第二天一大早我就醒了,想来是因为昨天没吃药吧。
我好像没说过我一直在吃药。当然是偷偷吃的。我眨眨眼,沛宁不知道。
就算是光明正大地吃也没关系,因为沛宁不会在意这点小事的。
没有药物的影响我觉得我今天简直神清气爽!于是我决定一鼓作气拿下树屋的清扫事业。
从日出到日落从晨露到晚霜,我看着焕然一新的屋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。我随便给自己煮了碗泡面端到门口吃掉又开始发呆。
可你要是问我发呆的时候在想什么,我现在一点都记不得了。很奇怪,我好像在一点一点忘记之前对我来说挺重要的记忆。
我晃了晃脑袋还是决定不想了,毕竟现在的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忘掉沛宁了。
就这样,我日复一日地无所事事,平时除除树屋边的杂草草,逗逗丑丑的小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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